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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

【2016-09-25 10:45】 【阅读: 次】 【关 闭

 

委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皖政办〔2016〕15号)要求,现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6月20日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皖政办〔2016〕15号)精神,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教育公共服务,激发教育活力、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协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

1. 坚持深化职能转变,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和“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促进教育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

2. 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先行先试,从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着眼,以激发教育活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制度。

3. 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原则,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率先在省直单位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制度

1.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化完善权责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依法依规明确各级政府履行职责必须提供的“端菜型”公共服务事项;梳理群众合理需求,确定“点菜型”公共服务事项,形成厅级教育公共服务清单。6月上旬完成清单第一轮编制,并报送省编办;根据省编办的安排及时推进。

2. 同步编制教育公共服务清单事项办事指南,明确每个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承办单位、服务对象、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具体规定。6月上旬完成指南第一轮编制,并报送省编办;根据省编办的安排及时推进。

3. 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清单和指南进行动态调整。指导市、县教育部门和高校做好教育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牵头,人事处、行政审批办参加成立服务清单工作小组,抽调力量集中开展服务清单梳理及配套办事指南编制工作。

配合单位:各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根据省政府要求和委厅部署,在工作组的指导下负责本处室、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的清单和指南编制,并交政策法规处汇总。处室、单位如要调整应及时将调整依据、说明和新的清单表格、办事指南交政策法规处,统一上报调整。

(二)清理规范各类证明事项

1. 各类证明事项指需要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或者需要基层单位、其他单位盖章的文书、表格等。各处室、单位要认真清理本处室、单位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开展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

2. 各处室、单位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同时探索由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进行公示,先予办理,再相应加强事后核查与监管,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3. 各处室、单位及时部署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出所有证明事项,并提出取消、保留、论证或听证后决定等建议。建议保留的应提供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建议待论证或听证后决定的要说明理由,并于2016年10月完成论证或听证工作,并提供论证或听证结果。2016年12月完成全厅专项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示清理结果。凡清理结果中没有保留的证明类事项一律不得再执行。

4. 推动跨部门联合办理。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并联办理有关事项。确需其他部门前置审查或提出意见的,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统一办理,实行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同时办理、限时办结。不得将流程外化,转交当事人办理。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办。政法处、审批办共同牵头,相关处室参加,成立专项清理工作小组,部署、指导专项清理工作。政法处统筹制定证明事项规范性意见或办法,审批办着重窗口证明事项的规范。最后形成清理结果,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配合单位:各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在专项清理工作小组的安排、指导下开展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按规定时限交行政法处、政审批办。

(三)开展“简流程、优服务”专项行动。

1. 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配合省政务服务中心进行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2. 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

3. 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梳理、公开事项信息,编印办事指南,列明流程及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做到具体翔实、一目了然,及时修订。服务指南在安徽教育网公布,提供电子文档下载和查询服务,同时印制常办事项告知单,方便群众获取。

4. 根据省政务服务中心和省编办的统一部署,开展“简流程、优服务”专项行动,切实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办、人事处。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为龙头,统筹全厅“简流程、优服务”专项行动。人事处牵头做好新进驻窗口项目的授权及承办人员的选派工作。

配合单位:各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对所承担的权力、服务事项制定具体的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方案并抓好落实,方案和落实情况交行政审批办备案。

(四)加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1. 支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开展政府数据中心和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汇集整合数据资源,打破条块分割,打通信息壁垒。

2. 加快推动跨部门权力、服务事项的办理信息互通共享、校验核对。依托“互联网+”,促进公共服务相互衔接,变“群众跑路”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牵头单位:办公室、信息咨询中心。办公室负责统筹全厅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平台建设;信息咨询中心负责厅网络平管理和维护。

配合单位:各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要积极利用网络平台,推进所承担权力、服务事项信息化进程。

(五)扎实推进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

1. 支持、配合省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建设,打造全省网上政务服务的统一窗口,着力构建全省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动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诉求。

2. 逐步构建实体政务窗口、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政务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样化服务。厅业务系统与省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办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积极做好与省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对接的各项前期工作。

3.积极实行网上咨询、申报、受理、预审和办复,不断扩大网上审批覆盖面和办理率。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办、信息咨询中心。行政审批办负责统筹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与厅网络信息平台、与省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的对接、共享与运用。信息咨询中心负责厅网络管理,对外联通、共享与运用的硬件保障和技术支撑。

配合处室:各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要积极推进所承担权力、服务事项通过厅网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与省政府权力清单运行平台对接。

(六)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

1. 扎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建立健全服务制度,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方法为民服务的能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要认真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活动,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办事效率。

2. 制定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细则,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3. 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大对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整治、问责、追责力度,坚决克服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建立健全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对权力服务事项网上运行的实时监察、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督查督办和风险防控,确保服务过程可考核、能追踪、受监督。

4. 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等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办、政策法规处、纪检组。行政审批办负责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能力作风建设;政策法规处负责牵头制定行政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纪检组负责定期检查问责;各有关处室负责相应投诉举报的渠道畅通和受理工作。

配合单位:各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都要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支持、配合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按照权利监管细则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厅“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在“委厅机关加强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按照本方案要求,分工负责,抓好落实。人事处负责与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联络、传达,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工作进展。

(二)积极推动实施。各职能处室对投诉举报反映的公共服务“堵点”“痛点”“难点”,纪检组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处室、单位在简化优化工作中自我发现的问题,都要建立台账,实行“三账合算”,作为改进工作、优化服务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并同步向社会公开。各处室、单位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支持和参与。

(三)协同推进落实。各牵头单位和委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查找现行公共服务存在的不足,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刀刃向内,立行立改。需要与其他厅局协调的,要主动作为,协同推动,确保取得实效。工作中需要咨询的问题,取得的进展、成效、经验,要及时通过人事处向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咨询、报送。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教育系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系统服务交流平台。通过安徽教育网、安徽教育宣传网、《安徽教育》等,对教育部门和高校的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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